摘要
加气站防火防爆管理规定1.范围为了规范站内人员的行为,防止火灾爆炸的发生,制定本文件。本文件规定了各生产站场的防火防爆管理的职责和内容等。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站场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2.职责2.1公司安全生产部是防火防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各生产单位和部门的执行情况。2.2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防爆工作。2.3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管辖范围内的各项防火防爆安全管理。3.管理内容3.1站场防火防爆规定:3.1.1生产区指公司所属的加气生产区、加气母站、加气子站、移动加气站、转运拖车及相关生产装置区域及警戒线内的范围。3.1.2生产区必须列为禁烟区,必须设置醒目的防火、防爆、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带入火种,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搭建简易建筑。站内有生活区的必须设置明显的隔离装置与生产区予以分开。
详细信息 | |
名称: | 加气站管理制度 |
格式: | DOC |
大小: | 253.50KB |
日期: | 2022年11月24日 |
提码: | 893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