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关于组建专家库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燃气协会及中燃协分支机构:

为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地发挥中国城 市燃气协会(以下简称“中燃协”)在行业发展中的作用,增强 行业的技术水平,提高行业的创新能力,助力城镇燃气行业高 质量发展,中燃协拟组建“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专家库”(以下简 称“中燃协专家库”)。

中燃协专家库将在中国城镇燃气行业战略规划、科技创新、 工程项目咨询、安全运营、标准编制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为 解决行业发展中遇到的痛点和难点问题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 有力促进行业的资源共享和技术进步。

专家库组建实行申请制,经单位/机构推荐的专家向中燃 协提出申请,经专家评审组评审合格后聘请为中燃协专家库专 家。根据中燃协安排,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专家库的组建和管

理工作,本次组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的设定 根据职责的不同,专家库内专家分为顾问专家、资深专家、 专家和青年专家。

二、选聘条件 各级别专家均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要求,并满足相应级别 的特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进入专家库专家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强,坚决执行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
  2.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合作,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 学风正派,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和强烈的社会责任 感。
  4.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 熟悉国家、地方燃气和能源政策,熟悉本专业领域发 展动态, 能正确把握项目的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决 策咨询能力。
  6. 从事燃气及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政策研究、法律 法务、燃气输配、燃气应用、燃气工程、油气勘探开发、储 运工程、安全及应急管理)的建设或运营相关工作。
  7. 除定向邀请的专家外,其余专家原则上应在中燃协会

员单位工作或退休。

(二)特定条件

  1. 顾问专家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尚应是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 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获得 者或燃气行业领军人物。

  1. 资深专家

一般为学科带头人,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尚需满足如下条 件:

(1)具有正高级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

(2)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 高级别技术类奖项获得者: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等部级 及以上奖项的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 海外专家:在燃气领域知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企业 任职, 在国际科技组织担任高级职务,或获得本领域国际大 奖,且在学术界较为活跃的人士。

对于不能完全满足上述条件,但上述条件中仅其中一项 略有欠缺,且满足“3.专家”全部条件的人员,若在行业技术 方面业绩特别突出, 知名度极高,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燃气协会、中燃协各分支机构推荐,经专家评审组评审合格, 可破格成为资深专家。

  1. 专家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尚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5 年及以上。

(2)省级及以上科技奖(二等及以上)获得者,大国工匠 年度人物获得者。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工作经验丰富,能 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同行中具 有较高的知名度。
  • 在行业教学、科研、新技术研究、规划设计、生产运营、 安全运营、经营管理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技术骨干,燃气 及相关领域具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 在科技前沿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 果,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在成果转化或推进社会发 展方面取得较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具有承担重大科研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

对于不能完全满足上述条件,但上述条件中仅其中一项略 有欠缺, 且满足青年专家全部要求的人员,若在行业技术方面 业绩突出,知名度高,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燃气协会、中 燃协各分支机构推荐,经专家评审组评审合格,可破格成为本 条所指专家。

  1. 青年专家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尚需满足如下条件:

(1)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 2 年及以上。

(2)     年龄不超过 45 岁。

(3)具有创新精神,积极投身科技工作。

(4)近三年在中燃协刊物上的论文作者(仅限署名前 3 位者)。

三、推荐方式

本届专家库仅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燃气协会、中燃 协各分支机构的推荐,不直接接受各成员单位的推荐及个人申 请。推荐原则如下:

(一)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标准工作委员会、培训工作 委员会、分布式能源专业委员会及智能气网专业委员会等 5 个工作委员会或专业委员会现已建立了各自的专家库。其专 家库内专家(按 2022 年上报的名单计)若同时符合中燃协 专家库的选聘条件,由各自分支机构推荐,经评审组评审通过 后成为中燃协专家库相应级别的专家。原则上,5个分支机构 专家库内专家按选聘条件推荐为相应级别的中燃协专家库专 家,必要时可破格推荐,但各分支机构破格推荐人数不得超过 各自专家库内专家总人数的 5% 。

(二)各分支机构(已建立专家库的 5 个工作委员会除 外)可各自推荐资深专家、专家各 1 人,青年专家 2 人, 其中破格推荐人员不得超过 1 人。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燃气协会可各自推荐资深专 家或专家 1 人,青年专家2 人,其中破格推荐人员不得超过 1 人。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燃气协会、中燃协各分支机 构统一收集被推荐人的《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专家备案信息表》

 

(以下简称“《备案信息表》”,见附件)。在职专家的《备案信 息表》需经专家所在单位、所在分支机构分别出具推荐意见, 并加盖公章;已退休专家的《备案信息表》需经专家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燃气协会或中燃协分支机构出具推荐意见,并 加盖公章。

(五)为充分发挥专家的各自优势,应在《备案信息表》 中填写专家的主要技术特长和其它技术特长,其中“主要技术 特长”仅能选择 1 个领域;“其它技术特长”可根据专家的 实际情况填写,领域数量不限。本专家库技术特长包括政策与 经济、工程建设、安全运营、智慧燃气、标准、液化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燃气产品、分布式能源、培训、燃气企业管理等 领域。

四、材料报送

2023 年 3 月 2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燃气协会 及中燃协分支机构按上述要求审核拟推荐专家的《备案信息 表》(盖章),并将《备案信息表》(电子版)汇总发送至联系 人邮箱。

联系人:于玉良 刘超

电 话:186 0136 7068, 186 0136 6890

邮 箱: liuchao@buget.com.cn

 

附件: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专家备案信息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片)

出生年 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职         称

 

职    位

 

从事专业

 

身份证号

 

最高学历

 

工作单位

 

申请专家级别

 

职         务

 

是否破格推荐

 

电子邮件

 

审定专家级别

(协会填写)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人电话

 

工作经历

 

主要技术特长

 

其它技术特长

 

完成的主要科 研项目

 

发表的学术论 文、发明专利及 奖励和荣誉

 

推荐单位意见 (非个人申请专 家填写)

单位名称:(盖章)

2023 年 月 日

推荐机构意见

机构名称:(盖章)

2023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本表中技术特长指政策与经济、工程建设、 安全运营、智慧燃气、标准、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燃气产品、分布式能源、培训、燃气企业管理等,其中“主 要技术特长”栏仅能填写 1 项,“其它技术特长”栏根据 专家实际情况填写,数量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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